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是《物权法》当中规定的“相邻权”。
相邻权,通俗讲也就是相邻的居民在修建房屋等设施时要充分考虑相邻的居民的通风权、采光权、排水权等问题,尽量避免影响到邻居房屋的采光、通风等。
因此,你要考虑你加盖房屋的行为会不会明显的影响到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排水等。
如果不影响或影响不明显,那么你不需要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如果确实影响,那么你必须征得邻居的同意,具体讲,可以采用协商、补偿的方式取得同意。
扩展资料:
农村自建房的审批手续办理:
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薄(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赠送、拆除协议或镇旧房拆除确认表;
5、原有住房相关材料(原土地证原件、房产复印件等或镇旧房认定表);
6、分家协议(遗嘱);
7、独生子女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
8、在校生、现役军人相关证明;
9、农居混合需提供住改办证明;
10、村公示材料;
11、量化打分明细表;
12、农转用材料;
13、呈报表;
1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条件:
1、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二十平方米;
2、10年以来未出售过房屋;
3、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确需分户建房;
4、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5、无违章占地建房。
参考资料:中国普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是《物权法》当中规定的“相邻权”。相邻权,通俗讲也就是相邻的居民在修建房屋等设施时要充分考虑相邻的居民的通风权、采光权、排水权等问题,尽量避免影响到邻居房屋的采光、通风等。
因此,你要考虑你加盖房屋的行为会不会明显的影响到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排水等,如果不影响或影响不明显,那么你不需要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如果确实影响,那么你必须征得邻居的同意,具体讲,可以采用协商、补偿的方式取得同意。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建房人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同意,乡镇也要签署同意的批示才可以建房。版你说的邻居签字是没权有法律上的规定,但是现在可是成了农村建房的惯例了,因为你要建房必须要在规定的宅基地上建房,东西南北都不能多占地,对房子的高矮也有规定,农村都希望后盖的房子要比先盖的房子高,可是先盖房子的人就不乐意了,就容易造成邻里纠纷,所以现在有好多的地方,为了减少矛盾、也为了减少村镇工作人员的麻烦,就用这么一个惯例来限制盖房子的人。反正你盖房子的人要承诺在盖房时不能多占地方,房子高度也要和邻居一样,这样邻居才能给你签字,你也才能拿到建房子的批示。如果你不按照约定建房子,邻居签字就等于是一个协议,到时候你要是违反了,是要给邻居损失的。
首先,复你所描述的案件制,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是《物权法》当中规定的“相邻权”。相邻权,通俗讲也就是相邻的居民在修建房屋等设施时要充分考虑相邻的居民的通风权、采光权、排水权等问题,尽量避免影响到邻居房屋的采光、通风等。因此,你要考虑你加盖房屋的行为会不会明显的影响到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排水等,如果不影响或影响不明显,那么你不需要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如果确实影响,那么你必须征得邻居的同意,具体讲,可以采用协商、补偿的方式取得同意。
我觉得不需要,这完全就是个人行为,你拥有那块土地的产权,没必要邻居的签字,只要没对他造成影响,如果有影响的话,可以征求对方的意见3
不可以,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一切的建筑物都必须经过国土部门和住建局批准。。。你觉得他们会批准吗?
不可以,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一切的建筑物都必须经过国土部门和住建局批准。。。你觉得他们会批准吗?4
这里涉及到一个相邻关系问题,它是指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都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权利,相互间应当给予一定的方便或接受一定的限制。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关系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
原建住宅有房产证的,在原址拆旧翻新没超出原有平方数的前提下,邻居不签字一样也可以建,但是不能蓄意形影到邻居!
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是《物权法》当中规定的“相邻权”。
相邻权,通俗讲也就是相邻的居民在修建房屋等设施时要充分考虑相邻的居民的通风权、采光权、排水权等问题,尽量避免影响到邻居房屋的采光、通风等。
因此,你要考虑你加盖房屋的行为会不会明显的影响到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排水等。
如果不影响或影响不明显,那么你不需要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如果确实影响,那么你必须征得邻居的同意,具体讲,可以采用协商、补偿的方式取得同意。
扩展资料:
农村自建房的审批手续办理:
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户口薄(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赠送、拆除协议或镇旧房拆除确认表;
5、原有住房相关材料(原土地证原件、房产复印件等或镇旧房认定表);
6、分家协议(遗嘱);
7、独生子女证明或计划生育证明;
8、在校生、现役军人相关证明;
9、农居混合需提供住改办证明;
10、村公示材料;
11、量化打分明细表;
12、农转用材料;
13、呈报表;
1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条件:
1、人均房屋建筑面积不超过二十平方米;
2、10年以来未出售过房屋;
3、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确需分户建房;
4、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5、无违章占地建房。
参考资料:中国普法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是《物权法》当中规定的“相邻权”。相邻权,通俗讲也就是相邻的居民在修建房屋等设施时要充分考虑相邻的居民的通风权、采光权、排水权等问题,尽量避免影响到邻居房屋的采光、通风等。
因此,你要考虑你加盖房屋的行为会不会明显的影响到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排水等,如果不影响或影响不明显,那么你不需要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如果确实影响,那么你必须征得邻居的同意,具体讲,可以采用协商、补偿的方式取得同意。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建房人提出建房申请,村委会同意,乡镇也要签署同意的批示才可以建房。版
你说的邻居签字是没权有法律上的规定,但是现在可是成了农村建房的惯例了,因为你要建房必须要在规定的宅基地上建房,东西南北都不能多占地,对房子的高矮也有规定,农村都希望后盖的房子要比先盖的房子高,可是先盖房子的人就不乐意了,就容易造成邻里纠纷,所以现在有好多的地方,为了减少矛盾、也为了减少村镇工作人员的麻烦,就用这么一个惯例来限制盖房子的人。
反正你盖房子的人要承诺在盖房时不能多占地方,房子高度也要和邻居一样,这样邻居才能给你签字,你也才能拿到建房子的批示。如果你不按照约定建房子,邻居签字就等于是一个协议,到时候你要是违反了,是要给邻居损失的。
首先,复你所描述的案件制,涉及到的法律知识是《物权法》当中规定的“相邻权”。相邻权,通俗讲也就是相邻的居民在修建房屋等设施时要充分考虑相邻的居民的通风权、采光权、排水权等问题,尽量避免影响到邻居房屋的采光、通风等。因此,你要考虑你加盖房屋的行为会不会明显的影响到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排水等,如果不影响或影响不明显,那么你不需要征得周围邻居的同意,如果确实影响,那么你必须征得邻居的同意,具体讲,可以采用协商、补偿的方式取得同意。
我觉得不需要,这完全就是个人行为,你拥有那块土地的产权,没必要邻居的签字,只要没对他造成影响,如果有影响的话,可以征求对方的意见3
不可以,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一切的建筑物都必须经过国土部门和住建局批准。。。你觉得他们会批准吗?
不可以,在这块红色的土地上,一切的建筑物都必须经过国土部门和住建局批准。。。你觉得他们会批准吗?4
这里涉及到一个相邻关系问题,它是指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是都要尊重他方所有人或使用人的权利,相互间应当给予一定的方便或接受一定的限制。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关系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
原建住宅有房产证的,在原址拆旧翻新没超出原有平方数的前提下,邻居不签字一样也可以建,但是不能蓄意形影到邻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