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使用权到了要补地价怎么个补法

房子 地价 使用权
静水居士  
网友的回答
scropio123

在我国,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然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土地使用权的到期事实上也就意味着房屋整体所有权的到期,这也正是人们会担心“70年后”的根源所在。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显而易见,从法律层面讲,购房者有权利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申请并获得延期的资格,但具体的法律条文却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作出明确规定。这个政策真空无疑给人们留下了想象的空间,“70年后的续期,还要付出多大的代价?”
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不过补缴多少,以什么为标准,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任何政策能够回答。
尽管现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问题饱受争议,但回顾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不难发现,从禁止土地租赁、买卖,到允许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买卖,这无疑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住宅用地70年土地使用权”也正是土地制度改革重要的成果之一。
事实上,对土地使用权转让进行时间限制也并非独创,在其制度设计之初就受到了当时香港土地使用和交易制度的影响。而在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家,这种转让土地使用权而不转让土地所有权的方式也普遍存在,区别不过是具体年限的不同而已。根据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相关法规和政策健全的基础上,本着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尊重,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并不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侵害业主的合法权益。
不过,从我国相关法律制定之初到现在,20多年过去了,由于当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过多涉及70年之后的问题,而随着很多商品住宅“年龄”的增高,原本要留给未来解决的问题开始变得十分迫切,这场始于20多年前的土地制度改革也急需新的注脚和更加完善的体系。“70年后土地使用权怎么办”,不仅是购房者关心的个人问题,同样也是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继续发展完善所必须回答的问题。

李大胆yao一起吧

确切点说,关于房屋使用年限到期后的处理,有关部门一直没有退出细则。内
新中国的房容地产最早的始于1979年开始动工,92年前的开发的商品房多数当时并没有征收国土出让金。也就是说,新中国的商品房,最长已经使用年限不超过31年,离最短可使用年限的“商铺”(非居住)用房的40年使用期,最短也要在9年以上,所以,有关部门一直没有推出使用年限到期的做法细则。
不过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如果房屋使用年限到期时,如果国家有拆迁计划的,应该是不会让续交地价。对于短期内或预期内没有拆迁计划的,应该届时会公布续交地价的标准。

o0小惠惠0o

不是。商品房使用年即是70年。如果使用期过,只要房子不存在安全问题,你一样可以住,也不会折。如果不够安全了,当然会折了他。如果使用年限范围内其它机构包括...

天一布艺镇海店

只能合同交易,不能进行产权交易即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那夜无边

可以装修,如果其他户主不能使用且没有意见,在不损害外观和主体结构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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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不会了。2

江秀梅+刘洋

一、差别很大,所有权是物权,使用权不是; 二、用通俗的话来讲,其实就是这两个权利的字面意思。使用权,表示这个房子不是你的,你只能使用,上海的好多老房子都是原来的一些国有企业为职工修建,然后分配给职工居住的,这一类房子的土地和房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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