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税务规定,不能低于20年。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专屋、建筑物,为20年;飞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等。
剩余租赁年限和两次装修期间谁短按谁摊销
税法规定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不低于20年,残值率不低于5% 。 会计上如果属于自建新建房并在投入使用前的装修,应记入房屋价值,否则可以记入长期待摊费用或者一次性记入费用(有些企业对于大额装修费也是记入固定资产不留残值按照5年摊销的),...
装修费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一般折旧年限为2~3年。 月折旧额 = 装修费 / 2 /12
装修费折旧年限是3至5年 《中华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3-5年都有可能,最好参照税务局规定的年限
企业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为20年
税务规定,不能低于20年。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房专屋、建筑物,为20年;飞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等。
剩余租赁年限和两次装修期间谁短按谁摊销
税法规定 房屋建筑物折旧年限不低于20年,残值率不低于5% 。 会计上如果属于自建新建房并在投入使用前的装修,应记入房屋价值,否则可以记入长期待摊费用或者一次性记入费用(有些企业对于大额装修费也是记入固定资产不留残值按照5年摊销的),...
装修费可以作为固定资产核算,一般折旧年限为2~3年。 月折旧额 = 装修费 / 2 /12
装修费折旧年限是3至5年 《中华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四)项所称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3-5年都有可能,最好参照税务局规定的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