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是否对公婆的遗产有继承权

继承权 公婆 儿媳
静妙奔奔1123  
网友的回答
爽爽小无敌

在我国传统中,儿媳一般与丈夫一起对公婆尽赡养义务,那么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是否与丈夫一样有继承权呢?在我国的继承法中,儿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法只对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即丈夫去世后,儿媳继续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才能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那么如果丈夫去世后,没有对公婆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对公婆的遗产是否有继承权呢?这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下面一则案例就是对儿媳是否有继承权的一种情况的阐述。案情:刘女士与丈夫王先生于1995年结婚,第二年生育一女儿王小某。可是不幸的是,丈夫王先生未留下任何遗嘱,在2004年因心脏病突发去世。刘女士为抚养孩子,亦未改嫁。同时因丈夫王先生的父亲王老先生也未留下任何遗嘱,于2002年去世,就与丈夫王先生的其他兄弟二人共同赡养婆婆张老太,张老太于2007年未留下任何遗嘱去世。张老太与王老先生遗有房产一套,现王先生的二位兄弟认为,王先生已去世,张老太与王老先生的遗产与刘女士无关,且不与刘女士商量就想把房产出售。刘女士一气之下,把王先生的两兄弟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宣武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女士对张老太与王老先生的遗产有继承份额,王先生的两位兄弟要房产,应依法给予刘女士补偿。马律师评析:王老先生先于王先生去世,所以王老先生与张老太共同所有的房屋中,王老先生去世之日就发生了继承,所以王先生自2002年就已经实际与张老太及其两位兄弟共同拥有了讼争房产的所有权,只是没有进行分割。在王先生去世后,其继承的份额就由其继承人-----即其妻子刘女士、母亲张老太、女儿王小某继承,所以在张老太去世后,在分割张老太与王老先生的遗产时,刘女士作为王先生的法定继承人,有权依法继承王先生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华兰欣子

儿媳妇可以继承公婆的遗产吗?儿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

ling爱吃

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此可见,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都可以视同子女一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或者岳父母的遗产。

鹤顶红IF

以房产证上的人名为准,要是有你父母的名字,那么你也是有继承权的额,除非你父母写下遗嘱,剥夺你的继承权。

小也安安

老家的房子,当事人有没有继承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看: 1,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2,如果没有遗嘱,当事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只要当事人是本村集体内...1

飘渺于浮尘中

当然可以,孕妇又不去装修房走动及住,有甲醛也不怕。1

卓木木收藏

分不到。 房产所有权人是公公婆婆的,与儿子儿媳无关,无非是让儿子儿媳共同居住而已,儿媳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去主张分割!9

豆豆腐腐点

是你自己傻 如果今天换作你,你赊*买了一样东西,现在给不给钱东西都是你的了,你还会给钱吗?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