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屋法律条文咨询

房屋 法律条文 使用权
井中月2500  
网友的回答
杜拉拉candy

根据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公有居住房屋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专户口属的共同居住人,或者没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其生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有权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也就是说:首先有继承资格的是户口在使用权房屋内的共同居住人,如果没有共同居住人的话,有上海户口的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都有资格继承。 所以你讲到的问题,只能说有可能,主要看你们家里和使用权房屋内的情况来决定的。

penny900627

不是。商品房使用年即是70年。如果使用期过,只要房子不存在安全问题,你一样可以住,也不会折。如果不够安全了,当然会折了他。如果使用年限范围内其它机构包括...

我是新悦

可以装修,如果其他户主不能使用且没有意见,在不损害外观和主体结构的情况下。

小宇宙88888888

只能合同交易,不能进行产权交易即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坚强的T123

不可以的,其实你相当于长期租房

王豆豆228

放心,不会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