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卖房子户口没地方迁怎么办

户口 地方 卖房子
洛雪吟风  
网友的回答
贪吃的双鱼宝宝

先在原房屋挂着吧,没有明文规定必须迁走户口,等有了户号再迁走~

金弓木小火

一、亲属同意迁入的,可以作“亲属投靠”申请迁入近亲属的户口,非直系亲属投靠落户办理很麻烦,最基本的需要落户到的户口上的所有人一起去派出所办理同意迁入。

二、如果单位有招调集体户口的资质,可以将个人的户口迁户单位挂靠。

三、如果没有单位的,可以将户口挂靠在就近的人才市场,可以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人事及户籍代理,交纳管理费,户口就可以转入人才交流中心的集体户籍(托管)。

四、办理挂空户主要分3步

(1)挂空户人员(以家庭为单位)需要到房地产交易大厅开具无房证明,有的派出所还需要开具所有直系亲属在青岛的无房证明。

(2)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无房证明、需落户人员照片到房屋所辖地派出所办理挂空户,注意所有成年人必须到场,如果无法到场,需要出具委托书委托办理。

(3)大多数派出所在办理挂空户10―15个工作日后,户口算是正式迁出办理了“甲”户,新房主也可以将一家人的户口迁入了。但“甲”户不享受上学待遇,如果有学龄内的孩子需上学,则需要选择其他方式了。

扩展资料

落户手续

1、户口迁移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以及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进行。

3、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你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

4、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5、第(十)项至第(十三)项所规定人员,须连续3年以上在同一单位,一直具备与申请事由相适应的身份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纳税额超过以上规定纳税额一倍以上的,其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第(一)项至第(九)项、第(十四)项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第(十)项至第(十三)项属投资纳税引进入户条件。

B:审批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及通过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广东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持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公布目录范围内的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2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4、具有大专学历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5、具有大专学历,持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

6、具有大专学历,所学专业为本市重点引进专业,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7、具有大专学历,在我市实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累计4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

8、具有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技术技能,用人单位急需引进的人员。

9、(一)至(八)项均属技术技能引进入户条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落户相关手续

妹喜儿lady

一般不可以。 因为该亲戚不是该房子的所有人。如果该房子是你与亲戚共有,一般可以。

小笼0113

有可能,但你的房屋赔偿是不会少的,可能损失的是安置费或原来集体财产应分得的那部分2

华丽的转身159

有可能,但你的房屋是不会少的,可能损失的是安置费或原来集体财产应分得的那部分

中国式话

不可以,你买房的时候应该约定在房屋成交日之后多少日内旧房住必须将户口迁走条款

berber1215

你要想自己单独盖房子因为是和父母在一起所以审批手续不好办,你可以找个理由和父母分户,单独自己一个户口本,然后找村委会要求办理建房手续,村里同意就可以上报审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