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气浪费状罚制度

水电 浪费 制度
玉蝶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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甜田心ttx

关于对水电浪费行为的处罚规定
为加强水电设施的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增强全体教职工和学生的节约意识,经学校研究,特作如下规定:
一、实行水电属地管理责任制,明确各楼房及公共场所水电管理责任人
1、正德楼一、二、三层各办公室、走廊、大厅、卫生间的水电分别由王耀国主任、延峰主任、张少然主任负责。
2、致远楼一、二层大厅灯分别由高一年级二级部和高二年级三级部负责,各办公室、教室内的灯和空调由分管年级和级部负责。所有卫生间、洗刷间、走廊、楼梯水电由隋佃如同志负责。
3、学生公寓办公室、宿舍房间、卫生间、洗刷间、门厅、楼梯、走廊水电由曹天增主任负责。
4、求真楼、求知楼的水电分别由刘国涛、高朝臣主任负责。
5、餐饮服务中心所有餐厅、操作间、职工宿舍、卫生间、走廊、楼梯、茶炉房的水电由王秀华主任负责。
6、体育运动场南北卫生间、各个配电室、看台外部照明设施、校园路灯、草坪灯、楼顶照明灯由李长福同志负责。
管理目标是:天亮灯熄,人走灯灭,人走关闭空调,无常明灯,无常流水。
二、对水浪费行为的处罚
致远楼、求真楼、求知楼、餐厅的保洁员,餐厅窗口承包人和宿舍楼管理员要维护利用好现有设施,若设施正常损坏,要及时报告总务处,由总务处安排人员进行维修。平时要及时关闭水管,清理地漏和下水道。否则,一经发现,一个水管不关或水嘴损坏未报修,罚责任人5元,地漏因未使用地漏盖或未及时清理而堵塞,一次罚款10元。
三、对用电浪费现象的处罚
督察室及总务处要及时对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线路故障,及时维修,保证正常用电。
1、加强用电属地管理工作。属地内的公共照明灯要在规定时间开关,否则,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5元/盏。
2、处室、公寓房间、教室、教工集体宿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亮灯、开空调、电暖气,做到人走灯灭、电器关闭。否则,亮一盏灯、开一台空调或电暖气分别对责任人罚款5元、30元。杜绝盗电行为,否则,一经发现,视其情况给予200-400元罚款。
3、处室、公寓房间、教室、教工集体宿舍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餐厅工人宿舍除允许使用电褥子、电视机外,其他电器一律不准使用。否则,一经发现立即没收电器并对责任人进行100-200元的罚款。
4、公寓宿舍严禁私拉电线和私用电器,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并罚款10-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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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地方一个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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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2.4每吨。 电,0.52每度。 气,1.4每方。 以上均是民用价格,重庆主城区都是这个价。

太白小君

不需要开通费,但需要缴纳表具租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