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

房屋 分割 离婚后
rememeber24  
网友的回答
CC陈四斤

婚前个人所购房屋,婚后不属夫妻共同财产。与以前根据结婚年限确定婚前个人所有房屋是否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不同的是,我国2001年修订后的《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据此,征光律师认为,由于房屋是管先生在婚前购买的,而且房产证上也仅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因此那套房屋是管先生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既然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张小姐当然无权要求房子一人一半。
上海市高院对按揭房权属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也就是说,只要房产证登记在一人名下,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都应当认定为他的个人财产。
江苏高院对按揭房权属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办理房贷,且用个人财产支付首期房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婚后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无论登记于一方还是双方名下,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于一方婚前支付的首期付款,由另一方返还一半;尚欠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返还。
安徽各地法院判决支持: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名义办理房贷,且用个人财产支付首期房款,如果所有权系婚前取得且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该房屋应认定为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对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贷款部分,由享有所有权的一方予以返还。如夫妻另一方要求分割房屋增值部分收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院向社会公开了《婚姻法解释三》(征求意见稿),第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可将该不动产认定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财产,尚未归还的部分贷款为不动产权利人的个人债务。”
未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正式出台的时间以及具体内容谁也不敢确定,各地判决规定不一样,要避免上述矛盾,征光律师有两条途径避免纠纷。一条途径是在结婚后,把夫妻双方的名字均写到房产证上。这样一来,房屋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万一发生离婚,双方可以平分房屋,包括平分房屋的增值收益。房产证上增加名字,双方到交易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即可。另一条途径是,结婚前,双方对房屋做个婚前个人财产公证,明确房屋归某一方所有,因房屋发生的债务、收益与另一方无关。

laijiaying4

得看房产证上有没有写双方人的名字,或者说这房子实际是谁在供房

么么哒狂人

如果请好的设计师,好的装修公司,如果你的装修非常受到对方的认可,可能会增值一点点,一般装修后就变成了二手房,装修费用能打个对折收回已经算是不错了。1

sugar糖果君

没有做胶 一般情况铲完之后 墙面辊一边或者二遍108胶 还有一种做法是铲完之后 整墙贴布 所以这个不是房屋问题 刚才没看见照片 请问你现在摸那水泥 还掉渣吗?

芊芊百合Y0Y

原值的比例。 1、如果装修费用发生数额较小,可一次性进入费用核算。 2、如果装修费用发生额较大或占房屋原值的比例超过15%,要进行资本化,记入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下...

欧罗百利

当然可以分割了,但仍旧是没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