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并不保护没有房产证就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1、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使用权房子可以买卖吗
需要和来您父亲的单位协商解决,如自果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风险很大,建议不要购买。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有使用权的房子买来风险太大,产权持有人随时有可能把房子收回去,回你说的情况属于早期的福利答分房,现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把这种福利性质的房产产权卖给个人了,你们那没实施是不是你父亲的单位属于大型国有企业啊?这类企业一般退休后有可能收回房子,但考虑到为单位作出这些年作出的贡献,先让你住着。这种福利性的分房正常来说应该有小产权的,涉及到拆迁问题,一般是和单位共同非配拆迁款,也就是说你必须把单位持有的产权部分的补偿款给人家,剩下的才是你的
可以装修,如果其他户主不能使用且没有意见,在不损害外观和主体结构的情况下。
不可以的,其实你相当于长期租房
只能合同交易,不能进行产权交易即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不是。商品房使用年即是70年。如果使用期过,只要房子不存在安全问题,你一样可以住,也不会折。如果不够安全了,当然会折了他。如果使用年限范围内其它机构包括...
一、差别很大,所有权是物权,使用权不是; 二、用通俗的话来讲,其实就是这两个权利的字面意思。使用权,表示这个房子不是你的,你只能使用,上海的好多老房子都是原来的一些国有企业为职工修建,然后分配给职工居住的,这一类房子的土地和房屋...1一、差别很大,所有权是物权,使用权不是; 二、用通俗的话来讲,其实就是这两个权利的字面意思。使用权,表示这个房子不是你的,你只能使用,上海的好多老房子都是原来的一些国有企业为职工修建,然后分配给职工居住的,这一类房子的土地和房屋...1
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三)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2、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由此可以看出,法律并不保护没有房产证就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1、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2、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使用权房子可以买卖吗
需要和来您父亲的单位协商解决,如自果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风险很大,建议不要购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有使用权的房子买来风险太大,产权持有人随时有可能把房子收回去,回你说的情况属于早期的福利答分房,现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把这种福利性质的房产产权卖给个人了,你们那没实施是不是你父亲的单位属于大型国有企业啊?这类企业一般退休后有可能收回房子,但考虑到为单位作出这些年作出的贡献,先让你住着。
这种福利性的分房正常来说应该有小产权的,涉及到拆迁问题,一般是和单位共同非配拆迁款,也就是说你必须把单位持有的产权部分的补偿款给人家,剩下的才是你的
可以装修,如果其他户主不能使用且没有意见,在不损害外观和主体结构的情况下。
不可以的,其实你相当于长期租房
只能合同交易,不能进行产权交易即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不是。商品房使用年即是70年。如果使用期过,只要房子不存在安全问题,你一样可以住,也不会折。如果不够安全了,当然会折了他。如果使用年限范围内其它机构包括...
一、差别很大,所有权是物权,使用权不是; 二、用通俗的话来讲,其实就是这两个权利的字面意思。使用权,表示这个房子不是你的,你只能使用,上海的好多老房子都是原来的一些国有企业为职工修建,然后分配给职工居住的,这一类房子的土地和房屋...1
一、差别很大,所有权是物权,使用权不是; 二、用通俗的话来讲,其实就是这两个权利的字面意思。使用权,表示这个房子不是你的,你只能使用,上海的好多老房子都是原来的一些国有企业为职工修建,然后分配给职工居住的,这一类房子的土地和房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