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楼使用权归谁

顶楼 使用权
盛笑笑shamir  
网友的回答
傻傻的双子

居民楼屋顶属于公共面积,顶层居民无权私自处置,使用权归本单元楼全体住户。

曾引起轰动的人济山庄“空中别墅”,楼顶竟然又见绿。北京晨报记者探访发现,曾经拆除干净的违建屋顶上,一侧楼顶已经被绿色植物覆盖得严严实实。楼下住户对此颇有微词,认为屋主张必清“不老实”,总想着在楼顶上“耍花样”。对此,海淀区园林绿化局绿化科工作人员表示,居民楼屋顶属于公共面积,顶层居民无权私自处置。

扩展资料:

顶楼住户违建阳光房个个喊冤,“买来权利”无效。

青山一小区的开发商则表示,签订协议的时候已经和业主们约定,在使用露台时,不得出现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他认为自身的提醒义务已经尽到。不过,双方的理解显然出现了偏差,几名业主均认为,开发商的承诺令他们误解了自己的权利,违建行为实属不知情,他们也为此损失了平均4万元的费用。

对此,湖北诚明律师律师林颖解释,且不说建阳光房的行为违反了《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这份“独享露台”协议本身也是无效的。根据《物权法》第七十条,住宅楼的露台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它的使用和管理权应当为全体业主所有,而不应该为某一户独享。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最牛违建”楼顶又见绿 屋主称只是在做绿化

中国新闻网-顶楼住户违建阳光房个个喊冤 “买来权利”无效

三万英尺001

哈喽,大家好,我是棉言麻语,每天都会有不同的精彩资讯分享给你。

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小区住宅楼的楼顶使用权归谁所有?

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第一    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顶楼业主的购房合同的产权不包括楼顶,楼顶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既然属于小区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监督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个别业主私自使用屋顶但不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管公司投诉,由物管公司督促该业主停止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因此,楼顶使用权并非只归顶楼用户所有。

第二  楼顶屋面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共有部分,任何人(包括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对楼顶屋面不享有专有权,应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无权擅自将楼顶屋面售予购房者。

如使用楼顶屋面与相邻人发生纠纷,在司法实践中按照以下方式处理:如果商品房内有通往楼顶屋面的公共通道的,顶层住户不得妨碍楼内其他业主经过公共通道通往楼顶屋面;如果没有公共通道的,其他业主欲从顶层住户室内通往楼顶屋面的,须经顶层住户同意。

第三     建设部2001年8月15日修改后的《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第六条规定:

所有人和使用人对共有、共用的门厅、阳台、屋面、楼道、厨房、厕所以及院路、上下水设施等,应共同合理使用并承担相应义务;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多占、独占。所有人和使用人在房屋共有、共部位,不得有损害他方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规定:异产毗连房屋所有人以外的人如需使用异产毗连房屋的共有部位时,应取得各所有人一致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玥玥285966231

楼顶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而并非_顶楼住户。

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如回果顶楼业主的答购房合同的产权不包括楼顶,楼顶是属于业主共有的,既然属于小区公共空间,公共空间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监督权归小区业主委员会,在个别业主私自使用屋顶但不存在违章搭建行为的情况下,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管公司投诉,由物管公司督促该业主停止占用公共空间的行为。因此,楼顶使用权并非只归顶楼用户所有。

车厘子妈妈

不是。商品房使用年即是70年。如果使用期过,只要房子不存在安全问题,你一样可以住,也不会折。如果不够安全了,当然会折了他。如果使用年限范围内其它机构包括...

会发光的欧巴i

可以装修,如果其他户主不能使用且没有意见,在不损害外观和主体结构的情况下。

贝贝克2011

只能合同交易,不能进行产权交易即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cleopatrazz

放心,不会了。2

芳宝女郎

一、差别很大,所有权是物权,使用权不是; 二、用通俗的话来讲,其实就是这两个权利的字面意思。使用权,表示这个房子不是你的,你只能使用,上海的好多老房子都是原来的一些国有企业为职工修建,然后分配给职工居住的,这一类房子的土地和房屋...1
一、差别很大,所有权是物权,使用权不是; 二、用通俗的话来讲,其实就是这两个权利的字面意思。使用权,表示这个房子不是你的,你只能使用,上海的好多老房子都是原来的一些国有企业为职工修建,然后分配给职工居住的,这一类房子的土地和房屋...1